稅務登記證件在什么情況下出示?
問:稅務登記證件在什么情況下需要出示?
答: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十八條規(guī)定:除按照規(guī)定不需要發(fā)給稅務登記證件的外,納稅人在辦理下列事項時必須持稅務登記證件:
1、 開立銀行賬戶;
2、申請減稅、免稅、退稅;
3、申請辦理延期申報、延期繳納稅款;
4、領購發(fā)票;
5、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
6、辦理停業(yè)、歇業(yè);
7、其他有關稅務事項。
問:稅務登記證件在什么情況下需要出示?
答: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十八條規(guī)定:除按照規(guī)定不需要發(fā)給稅務登記證件的外,納稅人在辦理下列事項時必須持稅務登記證件:
1、 開立銀行賬戶;
2、申請減稅、免稅、退稅;
3、申請辦理延期申報、延期繳納稅款;
4、領購發(fā)票;
5、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
6、辦理停業(yè)、歇業(yè);
7、其他有關稅務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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