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為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財政部和稅務總局聯合發(fā)布《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公告中提出對參加疫情救治人員免征個人所得稅,并登上了微博熱搜榜,是大家都在關注的問題,下面我們來看一看。
公告具體內容:
①對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y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規(guī)定標準取得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政府規(guī)定標準包括各級政府規(guī)定的補助和獎金標準。對省級及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對參與疫情防控人員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比照執(zhí)行。
②單位發(fā)給個人用于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藥品、醫(yī)療用品和防護用品等實物(不包括現金),不計入工資、薪金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
③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截止日期視疫情情況另行公告。
正保會計網校一直密切關注疫情發(fā)展,特別為廣大學員送上一份特殊時期的溫暖:疫情期間,免費贈送實務暢學卡——月卡Plus,45天暢享1000門實操課程,并有財稅專家QQ群在線答疑。掃碼領取↓↓
想學習更多財稅資訊、財經法規(guī)、專家問答、能力測評、免費直播,可以查看正保會計網校會計實務頻道,點擊進入>>
Copyright © 2000 - tianyujx.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
套餐D大額券
¥
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