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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為什么屬于不消耗物?附著物和定著物怎么區(qū)分?集成物和合成物怎么區(qū)分?



不消耗物是指能夠供權利人反復使用的物
2024 05/01 14:47

劉艷紅老師 

2024 05/01 14:49
一、概念不同1、土地附著物:是指長期、穩(wěn)定地附著于土地之物。2、地上定著物:繼續(xù)密切附著于土地,不易移動其所在,依社會交易觀念認為非土地的構成部分,而有獨立的使用價值者。二、適用法律不同1、土地附著物: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地上定著物:適用不動產法律,定著物所有權為不動產所有權。不動產所有權原則上以登記為變動公示,故土地所有人不得以添附方式原始取得適用不動產法律的定著物或附著物的所有權。三、指代不同1、土地附著物:如紀念碑、通訊電臺、橋梁、牌坊、高架道路等。2、地上定著物:房屋、地下管道、樹木、溝渠等。

劉艷紅老師 

2024 05/01 14:50
單一物指形態(tài)上能獨立存在的物,如一匹馬;合成物指由兩個以上的物結合而成的物,如房屋、汽車。合成物的構成部分雖然沒有喪失其個性,但形體上已經成為統(tǒng)一體,所以,合成物在法律上的地位與單一物沒有區(qū)別。集合物指由多個單一物或合成物集合而成的物,如一群馬、一個運輸企業(yè)的全部汽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