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想請問這兩句話時候矛盾,前面說債務人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而非第三人,怎么(2)又變成了第三人可以請求債務人承擔違約責任



同學你好,這個是合同抗辯內容,第一個是債務人和債權人之間約定,合同內容是涉及第三人的,合同不履行就向債權人承擔責任
2023 12/20 09:53

聶小芹老師 

2023 12/20 09:55
第二個不一樣,這個是利他性的,通俗理解就是,債權人和第三人約定,合同內容是由債務人來履行的,那么不履行的話,要向第三人承擔責任的,這里面第三人是合同的一方當事人,第一種第三人只是合同內容一部分而已

84784948 

2023 12/20 10:02
好的,理解了,謝謝老師

聶小芹老師 

2023 12/20 10:04
沒事的,理解就好,祝學習進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