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問老師,經濟法基礎習題精編132頁17題給的標準答案是不是有誤呢?我做的選A,答案選B,請老師解答一下,謝謝


同學,你好!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按照楊某的月工資計算,而不是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
2022 04/03 23:38

84785037 

2022 04/04 12:01
我理解是用月工資計算,但計算年限不是最高12個月嗎選項B的工作年限是按16年計算而不是12年計算的?
丁丁 

2022 04/04 12:14
同學,你好!如果月平均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即如果楊某月工資高于3500*3=10500,則按照10500*12計算賠償。
但是楊某的月工資6400元,因此不適用此條規(guī)定

84785037 

2022 04/04 12:29
理解了,謝謝老師解答!
丁丁 

2022 04/04 12:41
不客氣,有空給個評價,多謝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