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8/28 8、某酒廠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年5月銷售額(含增值稅價)及包裝物押金情況如下:10噸糧食白酒、5噸黃酒含稅銷售額分別為271.2萬元、124.3萬元,當期發(fā)出包裝物收取押金分別為23.73萬元、11.3萬元,當期到期未收回包裝物押金分別為4.52萬元、5.65萬元,則該企業(yè)當月應納消費稅稅額為( )萬元。(白酒消費稅為20%+0.5元/500克,黃酒消費稅定額稅率為240元/噸) 到期未收回的包裝物押金為什么不再計征消費稅



啤酒黃酒的包裝物不計入
白酒是銷售時就計入了
而不是到期才計入
2019 10/25 2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