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yè)有零申報的情況,是否會影響評價為A級納稅人?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fā)布〈納稅繳費信用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5年第12號)規(guī)定:“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營主體,不能評為A級:
(一)實際生產經營期不滿3年的;
(二)上一評價年度評價結果為D級的;
(三)非正常原因評價年度內增值稅連續(xù)3個月或者累計6個月應納稅額為0的;
(四)不能按照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規(guī)定設置賬簿,并根據合法、有效憑證核算,向稅務機關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
第三項“非正常原因”是指排除經營主體正常經營(包括季節(jié)性生產經營、享受政策性減免稅、存在未抵減完的增值稅留抵稅額、享受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之外的其他原因。增值稅按季申報視同連續(xù)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