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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會計師考試《經(jīng)濟法》科目
第十四章 工業(yè)產(chǎn)權法律制度
知識點十九、侵害專利權案件的處理
1.糾紛處理
首先由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 | |||
不愿協(xié)商或者協(xié)商不成的 | 向人民法院起訴 | ||
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 | 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可以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td> | 當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理通知之日起15日內依照《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td> | |
侵權人期滿不起訴又不停止侵權行為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td> | |||
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
2.舉證責任
?。?)如果專利侵權糾紛涉及新產(chǎn)品制造方法的發(fā)明專利的,制造同樣產(chǎn)品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提供其產(chǎn)品制造方法不同于專利方法的證明。
?。?)如果專利侵權糾紛涉及實用新型專利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要求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出具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對相關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進行檢索、分析和評價后作出的專利權評價報告,作為審理、處理專利侵權糾紛的證據(jù)。
?。?)在專利侵權糾紛中,被控侵權人有證據(jù)證明其實施的技術或者設計屬于現(xiàn)有技術或者現(xiàn)有設計的,不構成侵犯專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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