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備考已經開始,為幫助考生們高效備考,正保會計網校特從答疑板中精選學員普遍出現(xiàn)的問題,為大家找到解決的方法,以下是學員關于第四章“增值稅征稅范圍”提出的相關問題及解答,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試題】
納稅人在資產重組過程中,通過合并、分立、出售、置換等方式,將全部或者部分實物資產以及與其相關聯(lián)的債權、負債和勞動力一并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屬于增值稅的征稅范圍,但其中涉及的貨物轉讓,需征收增值稅。( )
對
錯
【正確答案】錯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增值稅征稅范圍的特殊規(guī)定。納稅人在資產重組過程中,通過合并、分立、出售、置換等方式,將全部或者部分實物資產以及與其相關聯(lián)的債權、負債和勞動力一并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屬于增值稅的征稅范圍,其中涉及的貨物轉讓,不征收增值稅。依據:2016年教材第四章第166頁。
|
詳細問題描述: 涉及的貨物轉讓,不征收增值稅。請老師解釋一下? 答疑老師回復: 這是有相關規(guī)定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guī)定,增值稅的征收范圍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轉讓企業(yè)全部產權是整體轉讓企業(yè)資產、債權、債務及勞動力的行為,因此,轉讓企業(yè)全部產權涉及的應稅貨物的轉讓,不屬于增值稅的征稅范圍,不征收增值稅。 祝您學習愉快! |
![]() |
·2016初級會計職稱輔導報名免費咨詢>> |
注:本文原創(chuàng)于正保會計網校(http://tianyujx.com.cn),不得轉載!
Copyright © 2000 - tianyujx.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
套餐D大額券
¥
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