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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方便備戰(zhàn)2013注冊會計師考試的學員,中華會計網校論壇學員精心為大家分享了注冊會計師考試各科目里的重要知識點,希望對廣大考生有幫助。
追溯重述法和追溯調整法的區(qū)別:
1、適用范圍的比較
追溯調整法適用于會計政策變更的會計處理,而追溯重述法適用于前期差錯更正的會計處理。講得再具體一些,追溯重述法適用于重要的前期差錯更正,對于非重要的前期差錯采用未來適用法進行更正,前期差錯是否具有重要性,應根據差錯的性質和金額加以具體判斷。
2、調稅原則的比較
由于會計政策變更所形成的影響數(shù)與前期差錯所形成的影響數(shù)的性質有所不同,即會計政策變更形成的影響數(shù)全部屬于暫時性差異,而前期差錯所形成的影響數(shù)可能全部屬于差額,也可能全部屬于暫時性差異,或部分屬于差額,部分屬于暫時性差異,還有可能全部屬于永久性差異,所以在所得稅調整上,遵循的調稅原則也有所不同。
3、調賬要求的比較
第一,在追溯調整法下,涉及到損益類事項的不再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涉及到利潤分配的也不再通過利潤分配的具體明細科目,而是都直接通過“未分配利潤”明細科目進行調整。
第二,在追溯重述法下,一是涉及到損益類事項的先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然后再轉入“未分配利潤”明細科目。二是涉及到利潤分配事項的直接通過“未分配利潤”明細科目。三是既不涉及損益,也不涉及利潤分配事項的,調整相應的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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