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權益法下,投資方需要根據被投資企業(yè)的凈利潤或凈資產變動來調整其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具體來說,當被投資企業(yè)實現凈資產增值時,投資方需要按照其持股比例計算出對應的份額,并將其計入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
例如,如果投資方持有被投資企業(yè)30%的股權,被投資企業(yè)在一個會計期間實現了100萬元的凈利潤,并且沒有其他影響凈資產變動的因素,那么投資方需要確認的凈資產增值份額為:
100萬元凈利潤 × 30% = 30萬元
投資方將這30萬元計入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同時可能會調整相應的資本公積或其他綜合收益等科目。在編制財務報表時,投資方需要將調整后的長期股權投資價值反映在資產負債表中,并在利潤表中反映其應享有的被投資企業(yè)的凈利潤份額。
需要注意的是,權益法下,投資方需要考慮被投資企業(yè)的凈利潤中是否包含非正常項目(如處置固定資產的收益等),以及是否涉及少數股東權益等因素,這些都會影響投資方最終確認的凈資產增值金額。此外,如果被投資企業(yè)有多個投資方,每個投資方的權益法核算可能會略有不同,具體取決于各自的持股比例和協(xié)議約定的其他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