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好,請問為什么轉讓/賣出交易性金融資產賺錢了,是借記投資收益?賺錢了,不應該是貸記投資收益嗎?這兩筆分錄可以寫在一起嗎?



同學你好,請稍等我看下題目
2024 03/15 17:53

木木老師 

2024 03/15 17:55
同學你好,這個說的是出售時產生的相關稅費,沖減投資收益。
所以記在借方。

84784956 

2024 03/15 17:57
老師,第二張圖片 這兩筆分錄可以寫在一起嗎?

木木老師 

2024 03/15 17:59
可以的,和在一起沒問題。

84784956 

2024 03/15 18:03
那這個分錄的意思是,賣股票賺了要交稅,虧了反而能退稅?

木木老師 

2024 03/15 18:14
不是的。
比如同學買了10000股股票,先賣了5000股,賣虧了10000元,是不用交增值稅的。
后來又賣了5000股,賺了25000元,需要繳稅的賺的減去虧的,就是25000-10000=15000這部分。
所以,賣虧那筆分錄是為了抵銷賣賺分錄的應交增值稅而寫的不是退稅。

84784956 

2024 03/15 18:28
好的明白了,就是賣虧的交易性金融資產可以先記著,等下期如果是賣賺的可以抵扣掉一點稅
“但年末出現負差的,不得轉入下一會計年度”,這句話是什么意思呢

木木老師 

2024 03/15 18:32
就是賣虧5000股,可以在一年內進行抵銷,超過一年,賣賺了25000就就得按照25000繳稅了,

84784956 

2024 03/15 18:36
就是因為賣虧可以抵稅的福利,如果到下一個會計年度還沒有用完,這個福利就沒有了

木木老師 

2024 03/15 18:42
對對,沒錯,是這個意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