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這個不太明白



您好,同學,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2〕629號)第三條規(guī)定:“個人因從事彩票代銷業(yè)務而取得所得,應按照‘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祝您學習愉快,如果滿意請留下五星好評,謝謝
2022 07/22 18:26

84785017 

2022 07/22 18:50
謝謝,這個在第幾章

麗媛老師 

2022 07/22 19:13
這是國稅函上的規(guī)定,稅二第二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