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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不是很理解指南81頁例題18和指南96頁案例,都是其他股東增資造成本投資方持股比例下降,但是為什么處理不一樣



指南P81頁的例題18是權益法減資轉為權益法,所以差額計入資本公積科目。
而P96頁的案例引入是成本法減資轉為權益法,相當于處置了一部分股權,得到的好處不是銀行存款,而是享有第三方增資的份額,所以差額計入投資收益科目;并對剩余股權進行追溯調整。
2022 05/10 11:06

老師,不是很理解指南81頁例題18和指南96頁案例,都是其他股東增資造成本投資方持股比例下降,但是為什么處理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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