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小這個第一條怎么算應納稅額啊,小規(guī)模納稅人填申報表,我是這么理解的,就是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chǎn)減按1%銷售額=含稅/1.01,算應納稅額=含稅/(1+1%)*3%,他不是可以減按2%嘛,另外1%計入應納稅額減征額,是這樣嗎?



范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法學碩士,高分通過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長期從事中級職稱、注冊會計師、稅務(wù)師的教學工作,擅長對問題進行案例化解釋,助力學員順利通關(guān),夢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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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納稅人按照規(guī)定,適用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的,對應銷售額應填寫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小規(guī)模納稅人適用)》“應征增值稅不含稅銷售額(3%征收率)”相應欄次,對應減征的增值稅應納稅額按銷售額的2%計算填寫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小規(guī)模納稅人適用)》“本期應納稅額減征額”及《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減稅項目相應欄次。
一、計稅依據(jù)
項目
欄次
本期數(shù)
貨物及勞務(wù)
服務(wù)、不動產(chǎn)和無形資產(chǎn)
(一)應征增值稅不含稅
銷售額(3%征收率)
1
含稅銷售額/(1+1%)
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不含稅銷售額
2
含稅銷售額/(1+1%)
其他增值稅發(fā)票不含稅銷售額
3
或含稅銷售額/(1+1%)
二、稅款計算
本期應納稅額
15
不含稅銷售額×3%
本期應納稅額減征額
16
不含稅銷售額×2%
本期免稅額
17
其中:小微企業(yè)免稅額
18
未達起征點免稅額
19
應納稅額合計
20=15-16
不含稅銷售額×1%
本期預繳稅額
21
本期應補(退)稅額
22=20-21
不含稅銷售額×1%
祝您學習愉快!
06/27 11: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