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法人成立具備的要件為什么不包括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周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稅務師,注冊會計師,多年稅務師事務所工作經(jīng)驗,擅長結(jié)合實務案例進行原理解釋,讓學員在案例中學會知識,幫助學員順利通過考試。
已解答11103個問題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根據(jù)我國民事法律的規(guī)定,法人成立必須具備的條件包括:
A.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gòu)、住所
B.有自己的財產(chǎn)或者經(jīng)費
C.依法成立
這些條件確保法人能夠獨立運作并履行其法律義務。然而,"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并不是法人成立的條件,而是法人成立后的一種法律能力或特征。法人一旦成立,便具備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但這不是成立的前提條件。因此,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是法人成立后的法律后果,而不是成立的要件。
祝您學習愉快!
根據(jù)我國民事法律的規(guī)定,法人成立必須具備的條件包括:
A.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gòu)、住所
B.有自己的財產(chǎn)或者經(jīng)費
C.依法成立
這些條件確保法人能夠獨立運作并履行其法律義務。然而,"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并不是法人成立的條件,而是法人成立后的一種法律能力或特征。法人一旦成立,便具備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但這不是成立的前提條件。因此,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是法人成立后的法律后果,而不是成立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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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16: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