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問,自然人股東無息借款給公司,是否可以超過一年,借款金額是否有限制



無息,稅局不會認可,會核定利息,補交增值稅等
2024 11/18 09:35

84785041 

2024 11/18 09:37
個人借款給公司,不是公司借款給個人這種情況哦

文文老師 

2024 11/18 09:38
是的,一樣不能無息,無息不會得到認可

84785041 

2024 11/18 09:39
請問相關的條例有嗎?可否列一下

文文老師 

2024 11/18 09:48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以及《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十四條的規(guī)定,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服務,除用于公益事業(yè)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情況外,均應當視同銷售服務,按規(guī)定計算銷售額并征收增值稅

84785041 

2024 11/18 11:43
可是稅一的題庫里,是不視同銷售呢,參考一下截圖

文文老師 

2024 11/18 11:55
看到該題目與答案了。

文文老師 

2024 11/18 11:55
在實際操作中,還是要更多考慮實際執(zhí)行。

84785041 

2024 11/18 12:09
那就是說實操中一般會核定利息嗎?

文文老師 

2024 11/18 14:22
是的,實操中一般會核定利息

84785041 

2024 11/18 15:29
老師,您有碰到過被核定利息的情況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以及《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十四條的規(guī)定,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服務,除用于公益事業(yè)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情況外,均應當視同銷售服務,按規(guī)定計算銷售額并征收增值稅”
根據(jù)該條款,我理解的是以(單位或個體工商戶)為主體提供無償服務,并未提到“個人”

文文老師 

2024 11/18 15:33
暫時沒有碰到,但有其他免費服務被核定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