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問21年的房產(chǎn)稅跟土地使用稅11月申報后忘記繳,等到1月份的時候才繳。分錄要怎么記?記在哪個月?



應該在1月份的分錄中記錄這筆房產(chǎn)稅和土地使用稅。首先,在1月份分錄中,應將稅款賬戶劃到發(fā)票賬戶,表示已支付營業(yè)稅。接著,在財務賬上登記應付稅款,以確認相應的應稅金額。最后,將稅款賬戶上的資金轉入應付稅款賬戶,以確認付款。
拓展知識:納稅人應該在11月份以前申報房產(chǎn)稅和土地使用稅,以確保最大的稅收減免。另外,在稅收申報的過程中,可以考慮采用財務軟件系統(tǒng),以簡化申報和繳稅的過程。
2023 01/28 07: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