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涉稅法律#請問下:不動產,動產設定抵押權,分別登記抵押了。動產設定質押權時,也登記了。這兩種情況下,債務人還可以出售嗎?出售了抵押權人,質押權人怎么行使債權呢?


如果設定抵押了,債務人一般不能轉讓,除非轉讓價值提前受嘗
2022 11/08 22:32

84784992 

2022 11/08 22:34
圖片這段話不理解了:設置抵押的不動產,未設置抵押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然后又說出售經營范圍內的,即使登記也不得對抗,那不矛盾了?有點學蒙了,老師幫我捋捋,謝謝
清風老師 

2022 11/08 22:35
依據《民法典》的規(guī)定,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并且轉讓抵押房屋所得價款要優(yōu)先清償債務。所以抵押的房屋僅僅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賣

84784992 

2022 11/08 23:18
老師,圖片中的話您沒解釋,為什么設定抵押登記的動產,第三人還可以善意取得?登機了不就是公示了嗎?

84784992 

2022 11/08 23:19
E選項沒明白……
清風老師 

2022 11/08 23:25
民法典中抵押物可以買賣的,在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轉讓抵押財產的行為不影響抵押權人的抵押權,但是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證明該轉讓會損害其權利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對轉讓所得價款提前清償其債務或提存。
清風老師 

2022 11/08 23:36
押權人如果能證明抵該轉讓會損害其權利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對轉讓所得價款提前清償其債務或提存。
即使登記也不得對抗情況說的是動產。

84784992 

2022 11/08 23:38
那特殊動產,船舶,航空器,機動車設定抵押登記的,可以對抗善意第三人嗎?
清風老師 

2022 11/09 08:42
船舶、航空器和機動車等的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