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你好老師,有個分包合同,我們是承包方,對方是分包方,合同簽的是13個點的材料和3個點的安裝,但是我們是外地企業(yè),需要預繳稅,如果對方給我們開9個點的工程服務發(fā)票,我們預繳稅的時候可以全部抵扣,但如果按13和3開的話,那只有3個點的安裝票可以抵扣,另外13個點的材料部分就需要預繳2個點,其實分包方13個點和3個點總得拉平還是9個點,如果他們按13和3開,那材料那部分預繳的是不是需要他們承擔呢?



同學你好,合同已經(jīng)簽訂了,只有按合同執(zhí)行,不能讓對方再出稅金了。
2021 12/24 20:06

84784975 

2021 12/24 20:28
那我們自己出稅金,豈不是虧了嗎,他本來是可以提供9個點的工程票,可以變更合同這個條款嗎

王雁鳴老師 

2021 12/24 20:32
同學你好,是的,確實虧了,可以變更合同條款。

84784975 

2021 12/24 20:35
如果對方不承擔稅金,又不變更合同,那怎么辦呢

王雁鳴老師 

2021 12/24 20:36
同學你好,協(xié)商不成的話,只能按合同執(zhí)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