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房地產公司,項目在外地,在項目所在地設立分公司,那所有業(yè)務和稅款都在分公司做是吧?那分公司和總公司之間可以不走賬嗎?如果走賬走往來款嗎?如果所有業(yè)務都在分公司提現,如果項目結束分公司注銷,那分公司的業(yè)務能算總公司的嗎?總公司再去談項目怎么證明自己干過別的項目!分公司都注銷了,分公司和總公司也沒業(yè)務往來



對了,如果說你在異地設立的分公司相關的稅都是在分公司這一邊做,然后也在分公司所在地的稅務局去繳納。但是所得稅匯算的時候需要統一匯算,再進行分配。總分公司之間可以有往來款呀,因為分公司需要總公司的一些資金支持。
2021 12/14 12:02

84785038 

2021 12/14 12:53
那簽合同時,用總公司名還是分公司名?

陳詩晗老師 

2021 12/14 12:55
這個要看你是哪邊城建的呀,分公司承建就用分公司簽訂。如果說分公司沒有資質,可以總公司簽,總公司簽了之后,總公司在與分公司簽訂承包協議,承包給分公司。

84785038 

2021 12/14 13:10
如果總公司簽合同,那和城建公司的往來款可以打到分公司賬上嗎

陳詩晗老師 

2021 12/14 14:57
可以這個不影響,完全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