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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優(yōu)惠算法在2021年12月31日之后就要失效了,不能再單獨計稅,從2022年1月1日開始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yīng)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那請問2022年1月份申報全年一次性獎金是算2021年的,還是算2022年的?



你好,1月初申報的是21年的
2021 11/20 08:21

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優(yōu)惠算法在2021年12月31日之后就要失效了,不能再單獨計稅,從2022年1月1日開始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yīng)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那請問2022年1月份申報全年一次性獎金是算2021年的,還是算2022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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