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委托加工煙絲收回后加價出售,已納消費稅是可以抵扣的,會計分錄應該如何處理?如何在會計分錄里體現(xiàn)抵扣了已納消費稅?



同學你好
已經繳納的消費稅,在收回委托加工物資的時候計入“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的借方,不傲世已經繳納了
銷售的時候“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的貸方會產生發(fā)生額
最終“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按照余額交稅
2020 06/07 20:35

84785017 

2020 06/07 20:39
也就是說,收回用于連續(xù)生產的和用于加價出售的,在受托方代扣代繳的消費稅時,都是將消費稅計入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的借方,是這樣么?只有直接出售的是計入委托加工物資

鐘存老師 

2020 06/07 20:54
在受托方代扣代繳的消費稅時,都是將消費稅計入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的借方
直接出售的是計入委托加工物資(平價出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