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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老師,員工的工資可以用現金發(fā)放嗎



您好
根據《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及《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guī)定,開戶單位可以使用現金進行支付的范圍是:
①職工個人的工資、獎金、津貼;
②職工的撫恤金、喪葬補助費和各種勞保、福利費以及國家規(guī)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
③個人勞務報酬;
④根據國家規(guī)定發(fā)給個人的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體育等各種獎金;
⑤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價款;
⑥ 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⑦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⑧經人民銀行確定需要支付現金的其他支出。
現金支付的結算起點定為1000元。
除第⑤ 、⑥項外,開戶單位支付給個人的款項中,支付現金每人一次不得超過1000元,超過1000元的部分,應根據提款人的要求在指定的銀行轉為儲蓄存款或以支票、銀行本票支付;
2019 09/24 1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