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1.4月走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銀行存款 2.計提工資,借管理費用-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 后來發(fā)現勞務費走到工資里了,次月5月調整:1.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借:管理費用-勞務費 貸:管理費用-工資薪金 7月又把勞務費走到工資里了,8月又調整,借:管理費用-勞務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這兩種調整方法都對嗎老師



?同學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請稍等
08/21 15:18

84784963 

08/21 15:20
好的老師

董孝彬老師 

08/21 15:23
請稍等哈,我在修正一下回答

董孝彬老師 

08/21 15:27
您好,先用紅字沖銷原錯誤分錄,借:管理費用-工資(紅字)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紅字),然后重新做正確分錄,借:管理費用-勞務費貸:應付職工薪酬-勞務費,這樣才能準確反映經濟業(yè)務實質,確保會計科目對應關系正確,避免稅務風險

84784963 

08/21 15:32
老師她直接走,借:管理費用-勞務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這樣對不對

董孝彬老師 

08/21 15:33
?您好,不對的,因為應付職工薪酬-工資和勞務費是不同性質的業(yè)務,直接對沖會導致科目對應關系混亂,正確的做法應該是先用紅字沖銷原錯誤分錄,再重新做正確的勞務費計提分錄

84784963 

08/21 15:44
會計說不用沖,1,借:管理費用-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薪金
說直接 借:管理費用-勞務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薪金,這個月應付職工薪酬-工資薪金 ,直接就減少了

董孝彬老師 

08/21 15:53
?您好,第一種調整方法雖然簡化了操作,但存在明顯的會計處理缺陷。應付職工薪酬-工資薪金與勞務費屬于不同性質的經濟業(yè)務,前者是員工的工資薪酬,后者是外部勞務服務費用,兩者在核算科目、稅務處理和原始憑證要求上都有明顯區(qū)別。直接用勞務費沖減工資薪金,不僅混淆了科目對應關系,還可能導致個稅扣繳、社保繳納等稅務申報錯誤,同時缺乏相應的原始憑證支持,不符合會計核算的真實性和規(guī)范性原則。
正確的調整應當采用紅字更正法,先沖銷原錯誤分錄,再重新做正確的會計分錄,確保每一筆經濟業(yè)務都能準確反映其實質內容。雖然在短期內可能會增加一些工作量,但從長遠來看,規(guī)范的會計處理能夠為企業(yè)提供準確的財務信息,降低稅務風險,特別是在制造業(yè)會計工作中,準確的成本核算和規(guī)范的賬務處理對企業(yè)的經營決策和財務管理都具有重要意義。

84784963 

08/21 16:01
好的老師謝謝

董孝彬老師 

08/21 16:02
?希望我的回復對您有幫助,謝謝您點擊下方????????給予鼓勵~,祝您接下來一切順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