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個體共管戶稅收定額核定的一致性、公正性、合理性和定額管理工作的質量和效率,近日,上虞市專門建立國、地稅個體共管戶定額管理聯系制度,共同確定個體戶稅收定額核定管理辦法,統一核定共管戶的定額。
根據制度,在確定個體戶稅務定額時,主要規(guī)定有4條:一是國、地稅部門之間通過網絡相互傳遞戶管信息,每月交換一次個體工商戶辦理開業(yè)、變更、注銷稅務登記的情況;二是對新辦個體共管戶的定額核定,由國稅部門按照《上虞市國家稅務局定額核定管理辦法》規(guī)定程序核定,并通過網絡實時將定額核定基礎資料發(fā)送地稅部門,地稅部門結合實地調查,確定地稅個體定額,對個別定額核定差異較大的,每月通過實時聯網反饋給國稅部門,由國稅部門再進行實地調查作相應調整;三是國、地稅根據各自的職責分別核發(fā)《定額核定通知書》,對定額中有差異的,原則上一個季度作相應調整,確保共管戶定額的一致性;四是國、地稅部門共同參與制定《定額核定管理辦法》的修訂及有關基數、系數的修改。
上虞市“國稅”、“地稅”聯手確定個體戶繳稅定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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