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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根據(jù)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發(fā)布的《關于調整2012年全國會計職稱考試考務日程安排等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規(guī)定:延期至2013年參加考試的,在2013年參加考試時,免收其2012年已報考科目的報名費和考試費。其中,報考中級資格的考生已取得的2011年度會計資格考試合格成績有效期可延至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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