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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法司法解釋中的關鍵詞匯包括:行政行為、行政機關、申請人、被申請人、行政訴訟、行政復議、行政賠償、行政監(jiān)察等。
對于行政訴訟的申請人和被申請人,這些關鍵詞匯具有以下影響:
1. 行政行為:指行政機關依法對具體對象作出的具有行政管理性質(zhì)的單一或一系列行為。對于申請人而言,需要明確被申請的行政行為是什么,以便進行申訴;對于被申請人而言,需要清楚自己的行為是否構成行政行為。
2. 行政機關:指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國家機關和其他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職能的組織。對于申請人而言,需要明確申請的行政機關是哪個,以便進行申訴;對于被申請人而言,需要清楚自己所在的機關是否具有行政管理職能。
3. 申請人:指申請行政訴訟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對于申請人而言,需要明確自己的身份,以便進行申訴。
4. 被申請人:指被申請行政訴訟的行政機關或者其他依法行政管理的組織。對于被申請人而言,需要清楚自己是否被申請行政訴訟。
5. 行政訴訟:指申請人因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請求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其合法權益的訴訟行為。對于申請人而言,需要明確自己是否可以進行行政訴訟;對于被申請人而言,需要清楚自己是否涉及行政訴訟。
6. 行政復議:指行政機關對本機關所作的行政行為或者其他行政機關所作的行政行為依法進行的審查和裁決。對于申請人而言,需要明確是否需要進行行政復議;對于被申請人而言,需要清楚自己是否需要進行行政復議。
7. 行政賠償:指行政機關或者其工作人員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所造成的損失,由行政機關依法予以賠償?shù)男袨椤τ谏暾埲硕?,需要明確自己是否需要進行行政賠償;對于被申請人而言,需要清楚自己是否需要進行行政賠償。
8. 行政監(jiān)察:指行政機關對本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行政紀律和工作作風進行監(jiān)督檢查的活動。對于申請人而言,需要明確自己是否需要進行行政監(jiān)察;對于被申請人而言,需要清楚自己是否需要接受行政監(jiān)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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